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為提高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或“比亞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稱“集團”或“本集團”)資金使用效率,并促進集團與公司參股公司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比亞迪汽車金融”)的業務共同發展,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審議公司在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辦理存款業務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本集團擬在比亞迪汽車金融辦理股東存款業務,存款業務的額度上限為人民幣400億元,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中國金融機構存款基準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雙方依據市場利率、融資成本、市場回報率等綜合因素協商確定)計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上限為人民幣12.8億元。上述交易的有效期為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
比亞迪汽車金融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周亞琳女士擔任比亞迪汽車金融董事長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比亞迪汽車金融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本項關聯交易金額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許可經營項目:接受境外股東及其所在集團在華全資子公司和境內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保證金和承租人汽車租賃保證金;經批準,發行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提供購車業務;提供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和營運設備,包括展示廳建設和零配件以及維修設備等;提供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售后回租業務除外);向金融機構出售或回購汽車應收款和汽車融資租賃應收款業務;辦理租賃汽車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從事與購車融資活動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經批準,從事與汽車金融業務相關的金融機構股權投資業務。一般經營項目:經中國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上述經營范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憑許可證明文件或批準證書在有效期內經營,未經許可不得經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比亞迪汽車金融總資產為人民幣55,248,192千元,凈資產為人民幣11,046,647千元,2022年1-12月主營收入為人民幣1,625,010千元,凈利潤為人民幣399,482千元(未經審計)。
本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周亞琳女士擔任比亞迪汽車金融董事長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中國金融機構存款基準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雙方依據市場利率、融資成本、市場回報率等綜合因素協商確定)計付存款利息。
公司在比亞迪汽車金融的存款利率以國家規定為基礎,由雙方按市場價格協調確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基準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機構提供的同類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
本次交易遵循定價公平、公開、公允、合理的原則,符合市場公司現階段經營實際和未來發展需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比亞迪汽車金融主營業務系為購車客戶提供購車,其中包括向購買比亞迪品牌全系車型的客戶提供服務。公司向比亞迪汽車金融存入股東存款既有利于支持其業務發展,也有利于公司自有資金獲取較銀行同期存款更高利率的回報,同時有助于公司提高購車金融支持服務水平,對公司業務規模擴大有積極影響。本次公司在比亞迪汽車金融辦理存款業務,系公司結合實際業務情況及對行業、市場發展的預期綜合做出的決定,該項業務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將按照內控管理標準,加強對公司在比亞迪汽車金融所辦理業務的監控和管理,確保公司資金安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對比亞迪汽車金融提供擔保的實際擔保余額為人民幣1,329,265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歸屬于母公司股東權益)的11.9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比亞迪汽車金融辦理股東存款業務產生的存款利息金額為人民幣29,868.82萬元;公司與比亞迪汽車金融發生的其他日常關聯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70,774.45萬元;公司上述關聯交易的事項已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了審批程序,符合有關規定。
公司獨立董事對《關于審議公司在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辦理存款業務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進行了事前審閱,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并就該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本次在比亞迪汽車金融辦理存款業務利率依據國家政策確定,風險可控。本次交易系公司結合實際業務情況及對行業、市場發展的預期綜合做出的決定,將有助于公司及比亞迪汽車金融實現共同發展,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非關聯股東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根據2023年日常生產經營的需要,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預計2023年度將與關聯方東莞市德瑞精密設備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亞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盛新鋰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鋰業科技有限公司、無錫邑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比亞迪豐田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融捷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深電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深圳比亞迪電動汽車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優必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銀川云軌運營有限公司發生以下類別的日常關聯交易:(1)向關聯人采購各種原材料;(2)向關聯人銷售上市公司生產或經營的各種產品、商品(包含水電煤氣燃料動力);(3)向關聯人提供勞務(包含科技開發);(4)接受關聯人提供的勞務,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總金額將不超過人民幣3,665,209.04萬元。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以4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審議公司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情況的議案》。公司非執行董事呂向陽先生實際控制融捷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鋰業科技有限公司及東莞市德瑞精密設備有限公司,并在融捷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擔任董事長職務,在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董事長兼總裁之職。公司非執行董事夏佐全先生在深圳市優必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上述二位董事已按規定回避表決,該議案獲其余四位非關聯董事全票表決通過。
因本次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總金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該事項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關聯股東呂向陽先生、夏佐全先生、廉玉波先生、王傳方先生、何志奇先生、周亞琳女士、李黔先生及融捷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須于股東大會上回避表決。
東莞市德瑞精密設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8日,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東莞市東城街道同沙東城科技工業園同輝路,法定代表人為蔡澤林,經營范圍為:精密設備儀器的研發、生產、銷售、租賃、安裝、維修及技術咨詢;機械設備零配件加工和銷售;計算機軟件開發、銷售及技術服務;貨物或技術進出口(國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審批的貨物和技術進出口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東莞市德瑞精密設備有限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382,083千元,凈資產為人民幣177,698千元,2022年1-12月主營收入為人民幣404,704千元,凈利潤為人民幣51,188千元(未經審計)。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呂向陽先生間接控制東莞市德瑞精密設備有限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日,注冊資本31,20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怡水三路1號1座2樓203室(住所申報),法定代表人為張翼,經營范圍為:一般項目:石墨烯材料銷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銷售;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高純元素及化合物銷售;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電子專用材料制造;電子專用材料銷售;電子專用材料研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進出口代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董事會秘書李黔先生擔任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注冊資本7,50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區龍田街道竹坑社區蘭竹東路6號華控賽格廠區屏椎主廠房201,法定代表人為金旭東,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是:智能化設備、智能化系統及生產線的生產、研發、設計、銷售、機電安裝工程、售后服務;新材料、新能源器件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和技術培訓;國內貿易,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在開業或者使用前經審批的,取得有關審批文件后方可經營)。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董事會秘書李黔先生擔任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深圳佛吉亞汽車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6日,注冊資本20,00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區馬巒街道江嶺社區橫坪公路3001、3007號,法定代表人為馬川,經營范圍為:許可經營項目是:開發、生產、裝配、銷售和交付涵蓋汽車整椅、座椅骨架、座椅發泡、座椅面套的汽車座椅產品及產品的相關零部件;提供售后服務和技術開發服務。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佛吉亞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5,387,280千元,凈資產為人民幣773,283千元,2022年1-12月主營收入為人民幣6,853,508千元,凈利潤為人民幣351,673千元(未經審計)。
深圳佛吉亞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周亞琳女士和本公司董事會秘書李黔先生分別擔任深圳佛吉亞汽車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盛新鋰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9日,注冊資本86,526.4955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空港商務區成雙大道空港云,法定代表人為周祎,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是: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人造板、家私、木材、木制品加工、銷售。造林工程設計,林木種植。碳酸鋰、氫氧化鋰、氯化鋰等鋰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稀土氧化物綜合回收利用、稀土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新能源、新材料的技術開發、項目投資和產業化運作。
盛新鋰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董事會秘書李黔先生擔任盛新鋰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成都融捷鋰業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注冊資本6,25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邛崍產業園區羊縱七路18號,法定代表人為蘇康,經營范圍為:碳酸鋰、氫氧化鋰、氯化鋰等鋰鹽系列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礦石(不含煤炭、稀有金屬)及鋰系列產品的加工和銷售;化工產品的經營(不含?;罚?;貨物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呂向陽先生間接控制成都融捷鋰業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監事黃江鋒擔任該公司董事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無錫邑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7日,注冊資本2,142.432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觀山路1號,法定代表人廖海濤,經營范圍為:半導體設備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及研發;從事上述產品的批發、進出口及維修。(以上商品進出口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無錫邑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1,059,401千元,凈資產為人民幣708,096千元,2022年1-12月主營收入為人民幣252,596千元,凈利潤為人民幣-129,519千元(未經審計)。
無錫邑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董事會秘書李黔先生擔任無錫邑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比亞迪豐田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25日,注冊資本34,50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區坪山街道六聯社區坪山大道2007號創新廣場A801,法定代表人為趙炳根,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是:(1)純電動汽車及其衍生車輛以及純電動汽車及其衍生車輛用零部件的設計、開發;(2)純電動汽車及其衍生車輛用零部件、組件以及總成的進出口及銷售、售后服務及其相關咨詢的提供。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比亞迪豐田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878,543千元,凈資產為人民幣38,431千元,2022年1-12月主營收入為人民幣793,460千元,凈利潤為人民幣-2,830千元(未經審計)。
比亞迪豐田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執行副總裁廉玉波先生擔任比亞迪豐田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6日,注冊資本400,00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西安市高新區科技路38號林凱國際大廈20層2001、2002、2012室,法定代表人為周亞琳,經營范圍為:許可經營項目:接受境外股東及其所在集團在華全資子公司和境內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保證金和承租人汽車租賃保證金;經批準,發行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提供購車業務;提供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和營運設備,包括展示廳建設和零配件以及維修設備等;提供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售后回租業務除外);向金融機構出售或回購汽車應收款和汽車融資租賃應收款業務;辦理租賃汽車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從事與購車融資活動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經批準,從事與汽車金融業務相關的金融機構股權投資業務。一般經營項目:經中國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上述經營范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憑許可證明文件或批準證書在有效期內經營,未經許可不得經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55,248,192千元,凈資產為人民幣11,046,647千元,2022年1-12月主營收入為人民幣1,625,010千元,凈利潤為人民幣399,482千元(未經審計)。
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為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周亞琳女士擔任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美好出行(杭州)汽車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日,注冊資本136,729.8573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喬司街道鑫業路2號1幢504室,法定代表人為孟文君,經營范圍為:汽車研發,汽車租賃及運營管理,汽車事務代理;新能源技術、汽車技術的技術開發,動力電池的循環利用的技術研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成果轉讓;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國內廣告(除新聞媒體及網絡),企業管理咨詢,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組織策劃(除演出中介),企業形象策劃,承辦會展;批發、零售:汽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客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美好出行(杭州)汽車科技有限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409,545千元,凈資產為人民幣373,046千元,2022年1-12月主營收入為人民幣123,407千元,凈利潤為人民幣-941,359千元(未經審計)。
美好出行(杭州)汽車科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執行副總裁何志奇先生擔任美好出行(杭州)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之職,副總裁兼財務總監周亞琳女士和本公司董事會秘書李黔先生擔任美好出行(杭州)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融捷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18日,注冊資本70,00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4501房(僅限辦公用途),法定代表人為呂向陽,經營范圍為:企業自有資金投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日用雜品綜合零售;企業管理咨詢服務;能源管理服務;商品批發貿易(許可審批類商品除外);百貨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投資管理服務;技術進出口;節能技術推廣服務;貨物進出口(專營??厣唐烦猓?;資產管理(不含許可審批項目);投資咨詢服務;企業財務咨詢服務。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呂向陽先生控制融捷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并擔任董事長之職,公司監事黃江鋒擔任該公司董事兼經理,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21日,注冊資本25,965.52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4504房、4505房,法定代表人呂向陽,經營范圍為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融資咨詢服務;供應鏈管理服務;企業管理咨詢;金屬礦石銷售;新興能源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電子專用設備制造;工業設計服務;普通機械設備安裝服務;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自然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礦產資源(非煤礦山)開采;證券財務顧問服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呂向陽先生控制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并擔任董事長兼總裁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深電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30日,注冊資本20,00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北站社區匯隆商務中心2號樓3101,法定代表人為江克宜,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是:電力設備的上門維修;新能源、充電設備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電力設備、器材的批發、零售、租賃(不含金融租賃業務),電力項目投資(具體項目另行申報);智能電網軟件開發、數據處理及存儲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充電設施設計、安裝、維護;充電設備的批發、零售、租賃;經營電子商務、網絡商務服務;電動車充電服務;電動車配件及用品的銷售、上門維修保養;汽車租賃服務;不動產租賃;計算機軟件的技術開發及銷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經營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電力電子元器件銷售;電池銷售;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集中式快速充電站;光伏設備及元器件銷售;光伏發電設備租賃;太陽能熱發電產品銷售;電力行業高效節能技術研發;工程管理服務;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節能管理服務;太陽能熱發電裝備銷售;太陽能熱利用裝備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儲能技術服務;在線能源計量技術研發;在線能源監測技術研發;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經營項目是:售電業務;配網運營投資;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電力工程設計、施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電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197,911千元,凈資產為人民幣153,447千元,2022年1-12月主營收入為人民幣73,900千元,凈利潤為人民幣12,285千元(未經審計)。
深電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董事會秘書李黔先生擔任深電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深圳比亞迪電動汽車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30日,注冊資本30,00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區坪山街道六聯社區坪山大道2007號創新廣場A1503、A1504,法定代表人為張洪,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是: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智能控制系統集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儲能技術服務;充電樁銷售;代駕服務;汽車零配件零售;特種設備銷售;電池銷售;建筑材料銷售;日用品銷售;服裝服飾批發;新鮮水果批發;服裝服飾零售;文具用品零售;體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食用農產品零售;非居住房地產租賃;柜臺、攤位出租;機械設備租賃;停車場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經營項目是:汽車銷售;機動車修理和維護;物業管理;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餐飲服務;小食雜;食品小作坊經營;建設工程施工(除核電站建設經營、民用機場建設);(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比亞迪電動汽車投資有限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309,681千元,凈資產為人民幣277,813千元,2022年1-12月主營收入為人民幣99,880千元,凈利潤為人民幣-16,489千元(未經審計)。
深圳比亞迪電動汽車投資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董事會秘書李黔先生于過去十二個月內分別擔任深圳比亞迪電動汽車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長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6日,注冊資本20,00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區坪山街道六聯社區坪山大道2007號創新廣場A2701,法定代表人楊冬生,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是:物聯網應用服務;人工智能公共數據平臺;人工智能基礎資源與技術平臺;大數據服務;軟件開發;人工智能基礎軟件開發;人工智能應用軟件開發;軟件外包服務;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開發;人工智能理論與算法軟件開發;智能機器人的研發;數字文化創意軟件開發;集成電路設計;智能控制系統集成;人工智能通用應用系統;人工智能行業應用系統集成服務;物聯網技術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支持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量子計算技術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經營項目是: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63,992千元,凈資產為人民幣15,926千元,2022年1-12月主營收入為人民幣73,440千元,凈利潤為人民幣-84,049千元(未經審計)。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副總裁楊冬生先生擔任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深圳市優必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31日,注冊資本40,656.8674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區學苑大道1001號南山智園C1棟16、22樓,法定代表人周劍,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是:從事智能機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軟件、通訊設備、玩具及相關領域的技術研發、技術咨詢;智能機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軟件、通訊設備、玩具的銷售、批發、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業務;房屋租賃(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及其他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機器人和人工智能教材和課程開發,機器人和人工智能教育培訓,承辦經批準的機器人和人工智能學術交流和機器人賽事活動;醫療器械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貨物及技術進出口。(以上項目不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許可經營項目是:生產智能機器人、通訊設備、玩具;醫用機器人、醫用器械的設計、生產和銷售;機器人和人工智能相關的出版物(含音像制品)批發、零售;第一類醫療器械、第二類醫療器械及相關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紫外線消毒設備和器具的研發、生產、銷售;非醫用消毒設備和器具的研發、生產、銷售;醫用消毒設備和器具的研發、生產、銷售;專用設備組裝;消毒劑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消毒用品、智能家居、電子產品的設計、生產和銷售。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夏佐全先生擔任深圳市優必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四川路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8日,注冊資本622,633.6775萬人元民幣,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高新區九興大道12號,法定代表人熊國斌,經營范圍為:以下范圍不含前置許可項目,后置許可項目憑許可證或審批文件經營)項目投資與資產管理;高速公路管理;公路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土石方工程、電力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工程勘察設計;測繪服務;規劃管理;工程管理服務;工程機械租賃、維修;建筑材料生產;商品批發與零售;物業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本公司董事會秘書李黔先生擔任四川路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銀川云軌運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5日,注冊資本12,000萬元人民幣,公司住所位于寧夏銀川市金鳳區上海西路239號英力特大廈B座16層,法定代表人晏艷珍,經營范圍為:法律法規明確或國務院決定須經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無須審批的,企業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銀川云軌運營有限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506,239千元,凈資產為人民幣-44,558千元,2022年1-12月主營收入為人民幣835千元,凈利潤為人民幣-34,805千元(未經審計)。
銀川云軌運營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聯營合營企業,本公司副總裁王傳方先生擔任銀川云軌運營有限公司董事之職。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6.3.3條規定,上述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上述關聯人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穩定,目前對上市公司的款項不存在形成壞賬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約不能的可能性。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核查,上述關聯人中不存在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情況。
?。ㄒ唬?023年預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關聯人成都融捷鋰業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德瑞精密設備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亞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盛新鋰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錫邑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購生產經營需要的座椅、鋰鹽產品、設備零部件及輔料等。
?。ǘ┍葋喌县S田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車科技有限公司、深電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深圳比亞迪電動汽車投資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亞汽車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優必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將根據其主營業務向本公司采購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乘用車及商用車、汽車零部件、商用車動力電池等在內的相關產品;本公司向融捷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銷售防疫物資;
?。ㄈ┍竟鞠虮葋喌县S田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東莞市德瑞精密設備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車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比亞迪電動汽車投資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亞汽車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銀川云軌運營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研發、售后、運營、人員支持、加工、物資租賃等相關服務;
?。ㄋ模〇|莞市德瑞精密設備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鋰業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車科技有限公司、深電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深圳比亞迪電動汽車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研發、設備改造、調試及維護、生產加工、充電樁安裝及維修等相關服務;
上述關聯交易按照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以當期市場價格為定價依據,交易價格公允,并根據實際發生的金額結算。
鑒于本公司與上述關聯方良好的合作背景,公司按照市價或公允的價格與上述關聯方發生合理必要的日常關聯交易,有利于公司經營運行。
上述關聯交易金額占公司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的比重較小,并且按照公允的定價方式執行,對公司經營成果影響較小,且上述日常關聯交易是按正常商業條款在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訂立的,符合本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權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公司亦不會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人形成依賴。
獨立董事同意公司將《關于審議公司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情況的議案》提交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并就該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對2023年度各項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是公司結合歷史生產經營經驗及2023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及預測而作出。日常關聯交易以市場價格為基礎,遵循公平合理的定價原則,交易價格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未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未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在業務、人員、財務、資產、機構等方面獨立于關聯方,且公司近年來與關聯方日常關聯交易金額占公司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的比例低,不影響公司整體獨立性。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
證券代碼:002594、01211證券簡稱:比亞迪(A股)、比亞迪股份(H股)公告編號:2023-023
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公司經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預案為:以2,911,142,85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1.42元(含稅),送紅股0股(含稅),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本集團主要從事以新能源汽車為主的汽車業務、手機部件及組裝業務,二次充電電池及光伏業務,同時利用自身的技術優勢積極拓展城市軌道交通業務領域。
作為全球新能源汽車行業先行者和領導者,集團憑借在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等領域的雄厚技術積累,通過技術的持續創新,打造出長期、可持續的核心競爭優勢,奠定了本集團于全球新能源汽車行業的領導地位,加速推動全球汽車產業轉型升級進程。
本集團為全球領先的二次充電電池制造商之一。消費類電池領域,本集團生產的鋰離子電池廣泛應用于各類消費類電子產品及新型智能產品領域,主要客戶包括三星、Dell等消費類電子產品領導廠商,以及科沃斯等全球領先的機器人專業智造品牌廠商。動力電池領域,本集團開發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鐵鋰電池—“刀片電池”,更好解決市場安全痛點,加速磷酸鐵鋰電池重回動力電池主流賽道。儲能電池領域,本集團在電網儲能、工商業儲能、家庭儲能等應用領域發力,為客戶提供更加清潔可持續的儲能解決方案。
光伏業務作為本集團在清潔能源領域的重要布局之一,擁有硅片、電池片、光伏組件、光伏系統應用等全產業鏈布局,打通能源從吸收、存儲到應用的各個環節。本集團將積極布局新技術,推動產品不斷升級。
作為全球領先的平臺型高端制造龍頭廠商,本集團為全球知名客戶提供新材料開發、產品設計與研發、零組件及整機制造、供應鏈管理、物流及售后等一站式服務,產品涵蓋智能手機、平板計算機、智能家居、游戲硬件、無人機、物聯網、機器人、通信設備、醫療健康設備等多元化的市場領域,公司的高度垂直整合能力使得公司可以為客戶提供全面的服務,更快和更有效率地回應市場不斷變化的需求。
城市軌道交通業務是本集團未來發展的戰略方向之一。憑借在新能源業務領域業已建立的技術和成本優勢,集團成功研發出高效率、低成本的中運量“云軌”和低運量“云巴”產品,配合新能源汽車實現對城市公共交通的立體化覆蓋,在幫助城市解決交通擁堵和空氣污染的同時,實現集團的長遠及可持續發展。
2022年5月26日,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對公司主體及其相關債券進行了跟蹤評級,經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委員會審定,維持本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A,評級展望穩定;維持“17亞迪01”、“19亞迪03”和“20亞迪01”的信用等級為AAA。報告期內評級無變化。具體詳情請見本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巨潮資訊網()上發布的《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17亞迪01”“19亞迪03”“20亞迪01”2022年度跟蹤評級報告》。
2020年4月15日、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16日及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分別披露《關于全資子公司重組并擬引入戰略投資者的公告》(公告號2020-016)、《關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的公告》(公告號:2020-043)、《關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的公告》(公告號:2020-051)及《關于擬籌劃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號2020-115),內容有關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比亞迪微電子有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比亞迪半導體”)完成業務重組、引入戰略投資者,及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籌劃分拆上市事項。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
公司分別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5月10日及2021年6月16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至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的相關事項。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
2021年7月1日,公司披露《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受理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號:2021-084),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向深交所提交至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的申請材料,并于2021年6月29日收到深交所發出的《關于受理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通知》(深證上審[2021]283號)。深交所依據相關規定對比亞迪半導體報送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報告及相關申請文件進行了核對,認為文件齊備,決定予以受理。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的進展公告》(公告號:2021-125),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簡稱“香港聯交所”)提出分拆控股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至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及豁免公司向公司股東提供保證配額的申請,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香港聯交所關于本次分拆的批復及保證配額的豁免同意函,確認公司可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進行本次分拆及可獲豁免向其現有股東提供比亞迪半導體股份之保證配額。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
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的進展公告》(公告號:2022-010),根據深交所2022年1月27日公布的《創業板上市委2022年第5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就比亞迪半導體擬于深交所創業板獨立上市的申請的審議結果為:比亞迪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
公司為加快晶圓產能建設,綜合考慮行業發展情況及未來業務戰略定位,統籌安排業務發展和資本運作規劃,經充分謹慎的研究,擬終止推進比亞迪半導體分拆上市,待相關投資擴產完成后且條件成熟時,再次啟動比亞迪半導體分拆上市工作。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終止推進比亞迪半導體分拆上市事項,同意比亞迪半導體終止分拆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并撤回相關上市申請文件。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
2022年11月23日,比亞迪半導體及其保薦機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交了關于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
2022年12月27日,比亞迪半導體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的《中國證監會創業板股票發行注冊程序終止通知書》。根據《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條的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終止對比亞迪半導體的發行注冊程序。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
截至本報告披露日,比亞迪半導體分拆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程序已終止。待條件成熟時,公司將擇機再次啟動比亞迪半導體分拆上市工作。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后續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